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年关于日常零星采购物品事项说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0日
 

校内各单位:
日常零星采购物品事项涵盖一、租车事宜,二、印刷事宜,条幅、广告牌等,三、办公耗材事宜,四、租赁事宜(租灯光、音响等)五、后勤、宿舍维修用品,六、小型设备,七、计算机维修,八、多媒体耗材及维修、维护等,具体相关要求见附件,望各单位参照执行。
 
 
 
 
国资处
2015-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