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

 
唐山师范学院教材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4日
 

唐山师范学院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及诚实信用的原则,拟对我校20152016学年使用的教材(含成教教材)进行采购招标。

一、招标编号TSSYJC15-16

二、项目内容

唐山师范学院20152016学年教材总码洋约688万元,共分七个标段

A标段约107万元(高教社教材);

B标段约105万元(文科类教材);

C标段约104万元(理科类教材);

D标段约110万元(专业外语+形势与政策);

E标段约55万元(教育学院教材+军事理论);

F标段约57万元(非外研社大英教材);

G标段约150万元(外研社+思政课教材)。

投标单位可以单独就某一标段投标,也可就多个标段投标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及报名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提供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税务登记证、地税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国家新闻出版署或当地文化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

2.投标单位应具备图书二级批发资质和国内一流出版社(如高教、清华、机械、石油、化工、外研、上外等出版社)代理或发行资格,具有高校普通本科教材经营权以及高校教材征订、储运、调剂、退换和结算能力,从事高校教材二级批发业务3年及以上,专用库房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守法经营,无不良经营记录。

4.投标人应提供如下资格证明文件:

l       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本企业公章);

l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交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l       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l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l       出版物发行或经营许可证等有关证明;

l       与出版社委托代理的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

5.投标方应严格按照招标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经科学计算设定标底。我校不接受低于目前发行费用实际水平的投标。

6.对于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有不正当行为的教材经销商,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学校不向未中标单位解释不中标理由,不提供任何经济补偿。

其余资格条件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服务要求

1、中标单位保证所提供的教材为国内正规出版社出版、正规渠道发行的教材,不提供盗版教材。经查实违反此项规定者,除自负经济、法律等相关责任外,须支付我校中标教材总码洋10倍的违约金。

2、当委托采购的教材因出版社无书供应或出版时间推迟时,中标方应在接到征订单后七个工作日内回告我校教务处综合科。对于出版时间推迟的,应主动告知出版社的出书和供书时间。

3、中标单位保证委托采购教材的到货供应,并按所要求的到货时间、品种、数量直接送至我校指定地点且承担运费。

4、教材款结算前,中标方须接受我校对当季剩余教材的退书处理,并承担所有退书费用。对所供教材出现缺页、重页或排版顺序混乱以及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残损问题,中标方负责免费调换或退货。

5、中标方须无条件接收我校提供的追补教材订单(品种和数量不限),并保证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我校教务处综合科回告有无该书,以便在回告无书时另行选购教材。追加确认可供的教材须在七个工作日内送达指定地点,折扣率与中标价折扣率一致。

五、结算方式

货到清点无误于三个月后付清款项。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评标办法

 1. 投标截止时间

1)发放招标文件: 2014 610 8001800在教务处综合科购买招标文件(300/份,售后不退);

2)投标截止时间: 2014612900(文件交教务处综合科);

3)开标时间: 2014612930

4)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315-3863888

联系人:周迎红、王静

2、评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决定中标单位后,及时将招标结果通知中标单位及其他未中标的投标单位,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我校对投标未中标原因不作任何解释,不退还投标文件。

七、标书基本要求

1、必须有报价单;

2、必须有服务承诺。

凡不符合要求的标书作废标处理。

八、开标

1、开标时间: 2014 612 0930  

2、开标地点:唐山师范学院大学道校区南院1号楼九层招标室。

3、开标时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现场验证,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作废标处理。

九、签定教材供应协议书

投标方收到招标方的中标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到唐山师范学院签定《教材供应协议书》。

十、保证措施

为保障教材正常供应到位,投标单位在正常投标时需交纳人民币伍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存入我校账户(也可带银行卡直接到校划卡存入),未按期缴纳保证金的单位视为弃权。合同履行结束即返还保证金,对于未中标单位则无息退还保证金。若供应单位中标后有违约行为,则按照合同规定在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及罚款。

账户信息:

开户行:建行冶金支行

户名:唐山师范学院

账号:13001625908059111666-0002

请投标单位务必在备注栏注明“唐山师范学院”。

 

唐山师范学院

                               201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