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院内各单位:
学校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小组于
9月
16日
召开联席会议,对
9月
11日
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形成如下决议,望各单位参照执行。
一、总体思路:由于本次是清理办公用房,原办公面积大部分超标,所以按文件精神进行合并合署办公后,每部门清理上交至少一间办公用房。各单位原业务及其他用房原则上不做变动。各单位不得将清理出的办公用房变通为其他用房,业务用房如果需要等本次活动后通过正常渠道申请解决。领导干部不得有多处办公用房。提倡办公用
房与
博士用房合并,鼓励中层干部交回博士用房。
二、北院办公用房标准单间32平米,由于房屋结构及空调系统原因不适宜做房间隔断,原则上同意处级干部合署办公或处级干部带一个科长(科员)办公。主楼和其他楼办公处级正职可使用一个标准间,副职及以下合署办公。
三、各单位按要求
9
月
17
日
开始清理,
9
月
19
日
清房小组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小组联合实地查验,主要检查领导干部用房是否超标,并同时收回上交的房间钥匙(房间内清空)。验收结果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考察内容。
四、各单位整改意见:
严格控制处级干部办公面积超标问题,处级正职18平米,副职12平米,科级及以下6平米。合署办公可参照第二条。
原则上各单位不得设置单独活动室,教工活动进教工之家。
各单位清理上交一间办公用房
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4-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