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朝丽达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经招标程序成为唐山师范学院商务综合实验平台(采购项目编号:Z1302001901841011)采购中标单位,于2019年7月10日与我校签订《合同书》。按照合同约定,你公司应当于2019年8月10日前交付标的设备软件并经我校验收合格后安装调试完毕。但你公司至今仍未履行合同内容。鉴于你公司上述违约行为,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安排的推进,根据《合同书》第七条约定,我校郑重函告你公司:
解除我校与你公司2019年7月10日签订的《合同书》,你公司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且三年内不得再参与我校任何招标项目。
唐山师范学院
2019年8月19日